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量:3257

皖粮协〔2022〕5号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广德、宿松县粮食行业协会,有关粮油加工、机械制造企业: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企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做大做强,加快培育发展粮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我省粮食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经我会研究决定,在行业内开展我省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评价出全省2021年度全省大米、小麦粉加工企业“20强”,食用油加工企业“10强”,挂面、小品种食用油、主食品和粮油食品机械加工企业“5强”名单。请各市协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此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21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以下规模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
  (一)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小麦粉加工企业、食用植物油(含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等大宗油脂及食用调和油)加工企业;
  (二)产品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花生油、棉籽油、玉米油加工企业;
  (三)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粮油食品机械制造企业:
  (四)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稻米油、芝麻油、油茶籽油、葵花籽油、亚麻籽油加工企业;
  (五)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挂面加工企业;
  (六)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主食品、杂粮产品加工企业;
  二、调查方法
  1、请各市(含广德、宿松县,下同)粮食行业协会通知本市符合上述条件的重点企业,填写《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附件1表1-1和表1-2)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附件2),于10月31日前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至我会秘书处邮箱ahlsxh517@163.com
  2、我会组织行业专家对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审定,根据产品销售收入、产量、产能、利税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后,按照自然排序的原则,确定各行业的“20强”、“10强”和“5强”企业。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填报说明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中标注“*”为必填项,若选项无内容填写,则填“无”。
  (二)食用调和油与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能重复计算,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含使用该种油脂加工成的食用调和油。
  (三)小包装油是指包装容量在5升(含)以下的油脂,小包装油生产能力是指灌装能力。
  (四)杂粮是指经过清理、分选、包装等工序处理后的产品(谷类杂粮产品还应经过碾磨加工),不含散装或大包装原粮。
  (五)挂面含干挂面和保鲜湿面。
  (六)各项数据均不保留小数。
  (七)大米加工行业代码为1311;小麦粉加工行业代码为1312;杂粮产品加工行业代码1314;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代码为1331;挂面、主食品加工行业代码为1431;粮油机械行业代码为3532。
  四、相关要求
  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是引领粮食企业做优做强和实施品牌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有关部门择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我会为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安徽质量奖等评选出具推荐材料的主要依据。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尽可能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参加。
  2、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不得虚报。如发现不一致或虚报数据将取消参审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  韩倩倩  江强生
  电  话:0551-62870668\517\665  
  邮  箱:ahlsxh517@163.com
  网  址:安徽粮食行业网(www.ahlshy.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表1-1、表1-2)
       2、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3、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审核汇总表(表2)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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