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年审和第六批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3426
皖粮协〔2017〕4号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广德、宿松县粮食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切实搞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以及《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评审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皖粮协〔2014〕2号),决定对我省第三、四、五批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进行年审工作,同时开展安徽省第六批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第三、四、五批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年审工作
(一) 年审范围
第三、四、五批示范加工企业(名单见附件2)均应参加年审,其中已参加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附件标注※)年审视为年审合格,不需要提供电子版。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通知示范加工企业参加年审。根据有关规定,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其示范加工企业资格。
(二)年审方法
示范加工企业应于6月30日前登陆安徽粮食行业网放心粮油专题下载并填写2016年度《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信息报表》(表1)和《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年审登记表》(表2),将电子版发送至AHLSXH517@163.com邮箱即可;
2、我会秘书处对2016年度《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年审登记表》和《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信息报表》电子版进行审核,并在安徽粮食行业网上公告年审结果。
二、安徽省第六批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我会会员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具体条件见《安徽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评审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尚未入会的企业,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入会申请,缴纳2017年会费)。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按《安徽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评审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2、凡获得中国名牌或省名牌、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和经中粮协评定的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可简化申报材料,除申报书、承诺书、信息报表和获得上述称号的证书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可免交。
(三)申报审查方法
1、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逐级做好审查推荐工作。没有成立协会的地方,商请当地粮食局协助审查推荐。
2、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审查推荐意见(一式两份)统一报至我会。
3.我会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初审通过的企业会同各市粮食行业协会进行现场考察和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在安徽粮食行业网进行公示,对合格企业认定为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颁发证书和标牌。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丽 冯旭东
联系电话:0551-62870668
邮 箱:ahlsxh517@163.com
网 址:安徽粮食行业网(http://www.ahlshy.org.cn)
户 名: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开 户 行:建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帐 号:34001474708050015035
邮寄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75号(230006)
2、需年审企业名单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7年5月12日
抄送: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省粮食局、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本会常务副会长、轮值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分会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