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粮食收购许可证管理情况的调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量:3213

袁宝松

 

为深入了解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及年审过程中有关情况,笔者近期对南谯区粮食局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及年审工作情况进行了广泛调查。

一、许可证办理及年审情况

南谯区粮食经营者近几年始终保持在120户左右。如201210月底,共办理发放收购许可证130户,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40户,重点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11户,个体工商户79个。2012年年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年审的共有116户,占2011年底127户的91%,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40户,重点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11户,个体工商户65户,另新办证14户。

为了做好收购许可证办理及年审工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都制订计划、认真实施。一是成立年审领导小组,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年审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通过有效渠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使粮食经营者充分认识《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年度审核工作的完成;三是通过手机短消息及相关媒体及时把审证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给每一个经营者;四是将辖区内《粮食收购许可证》通过年审的经营者名单抄送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五是坚持便民、优质、高效的原则结合监督检查工作现场办理年检,提供上门服务;六是对未及时来年审的再次电话通知,并在网上予以公示;七是对于符合条件经营者现场核查后及时予以办理或通过年审,并分户建立档案。

未通过年审的粮食经营户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已被撤销行政许可;二是自办证后从未参加过年审;三是因改制拍卖、转行、停业等因素已不再从事粮食经营。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对办证和年审不够重视,个别经营者甚至无证经营。少数粮食经营者为解决燃眉之急,仅仅把办证作为一种权宜之计,根本没有年审的概念。部分经营者自办证后就从未参加过年审,加之办证及年审均不收费,造成办证及年审的随意性更大,导致想办就办,想审就审。

2、没有台账,不按时或不报送统计报表。少数粮食经营企业及多数个体粮食经营者长年不做台账,少数人更是把建台账、报报表当成负担甚至儿戏,年审时,更是随意编制。

3、仓储设施不规范,仪器配备不全。部分社会粮食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的仓储设施为租赁经营,检化验仪器配备不齐全,储粮技术达不到规范要求,给安全储粮带来极大隐患。

4、工作人员不稳定,业务能力待提高。社会粮食企业有资质的保管和检化验人员多为聘用,能保持经常在岗的为数不多。部分粮食经营者会统人员业务能力较低,报表、台账填制时有差错,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解决措施及建议

(一)解决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短信、公示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经营者进行办证和年审,同时利用条例宣传周、国际粮食日等宣传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让经营者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对极个别无证经营者,进行上门宣传教育,两次教育不改正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两年内下发8份;对履次不改的,联合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20129月,南谯区开展联合执法四次,查处无证经营和变更经营地址的经营户3户,有2户通过教育及时办证并变更了经营地址,1户进行罚款2000元后,也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多次组织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对重点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及经营量较大的粮食经纪人和保管员、检验员分别进行培训,并利用督查机会积极辅导会统人员。现在决大多数经营者都已建立台账,粮食经营企业报表上报率达100%。经营者持证上岗的人员也已逐渐增多。

(二)建议

1、适当提高粮食收购许可证办证门槛。《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条件(一)具备筹措经营资金5万元以上的能力,(二)拥有或者租借1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仓容即可办证,按2/斤粮食收购,10万公斤粮食就需要收购资金20万元,建议调整筹措资金额度,个体工商户应至少能筹措资金10万元。

2、建议将“未参加年度审核的经营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粮食收购资格,由发证单位公告注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并书面通知持证者。注销后的持证单位或个人一年内不得以相同单位或个人名称再次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调整为“三年内不得以相同单位或个人名称再次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这样既提高许可证办理严肃性,又能提高许可证年审率。

3、个体工商户申请办证应增加检验设备、计量设备、人员资质硬性指标,这样既能保护买卖双方利益,又能化解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作者单位:南谯区粮食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