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与粮食流通管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8 浏览量:2240

土地流转与粮食流通管理

 

从表象上看,土地流转和粮食流通管理是不同领域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土地流转是农业生产领域基本生产资料——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粮食流通管理是国家为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调控供求平稳态势、确保粮食消费安全的行政行为。土地流转承租户已开始以自产自销的方式进入粮食流通领域,而粮食流通管理的政策法规对这一新兴粮食经营主体,还没有规范性要求,导致粮食经营市场主体不平等、粮食流通统计数据不全面、影响市场秩序不便管的问题出现,对此,笔者就桐城市土地流转与粮食流通管理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了调研,旨在推进粮食庄园式生产和粮食流通科学管理上做些有益的探索。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与趋势

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本地农村壮劳力基本放弃了种田,在现在的村庄里,不论是农忙时节还是闲暇时候根本找不着50岁以下壮劳力(含年轻妇女),农业劳动力脱离土地变成了产业大军。以桐城市为例,该市在册耕地面积52.3万亩,其中水田47万亩,目前已被流转租赁水田24.6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52.3%,其中还不包括土壤肥力差、水系不畅、交通不便的水田不规范流转的面积,更不包括山场旱地转租面积。该市承租户经营面积1万亩以上的有3户、50001万亩的有7 户,100亩以上有500多户。5000亩以上的租赁经营户基本上是其他行业的企业资本扩张到农业领域,如:原经营农资的桐城市新天地农资公司2011年承租土地25436.77亩,今年承租土地32413.77亩。从事畜牧养殖的新桥牧业公司上年承租土地10500亩,今年承租土地13546.5亩。从事食品加工的友源食品有限公司上年承租土地10600亩,今年承租土地12680亩。从事工业板材生产的兰氏木业今年承租土地4480亩等。以上承租期最短为10年。这些业主承租土地的动因并不是其原有产业需要原料,而是近几年来市场粮价年年上升的利益因素吸引,还有良田易变成经济作物用地和改造成水产养殖水面的可带来可观经济效益驱使,而且流转的土地都是肥力较好、水路畅通、交通便捷的田块。据了解,安庆市其他县土地流转步伐也在逐年加快,其承租户有不少是来自外地的经济组织和种粮能手,还有的是当地政府以招商引资方式引入的。

由于一家一户小规模耕作,生产成本高,劳动强度大,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动力已没有了种粮的意愿,而乐于出租土地获取稳定地租收入,同时外出或就地务工获取工资收益,这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虽然小规模耕作比较效益低,而规模化种植是有利可图的,据了解,一个承租土地万亩的种植户,在正常年景,按“一麦一稻”耕作方式接茬生产,亩均收入在300元左右,一年可赚300万元左右。如新天地农资公司2011年种植稻谷和小麦43256亩(复种指数只有1.7),水稻单产570/亩,小麦单产300/亩,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折算,获纯收入600余万元(不包括流通环节获利,下同),亩均收益236元。新桥牧业公司上年实际种植15640亩(复种指数只有1.48),水稻单产520/亩,小麦单产260/亩,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折算,获纯收入130余万元,亩均收益124元。友源食品有限公司上年实际种植13600亩(复种指数只有1.28),水稻单产530/亩,小麦单产270/亩,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折算,获纯收入140余万元,亩均收益132元。可观的经济收益是种植大户形成的动力因素;如果遇上自然灾害有农业保险来保障,市场粮价下跌有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底,优惠的政策为种植大户化解了经营风险;土地使用权流转到承租户手中后,承租户便有了安排生产的主动权,或改种比较效益高得多的经济作物,或改造成水塘开展水产养殖,如:都昌杰(注册的公司为:黄山投资有限公司)在吕亭镇洪桥村承租土地200亩,已建成休闲农庄,搞起了立体生态养殖和观光农业。张志宏承租土地40亩,建起了垂钓中心和农家乐园,都不从事粮食种植了,而能赚得更多收益。各种积极因素的汇集作用,使得土地流转将越来越多,流转面积越来越大。

二、土地流转对粮食流通的影响

笔者最近对土地流转出租户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这些农户家中原有的土粮仓有的成了杂物间,有的已经被拆除,都没有了原粮储存,他们的口粮是从米店购买,一次只购1个月左右的口粮,也就是说,该市已有过半农户变成了商品粮消费户。土地承租户对生产粮食的处理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粮食收获时直接出售给粮食流通企业。这一般是租种面积不大的种粮能手,粮食种植收入是其主要经济收益;另一种是自己直接参与市场流通。这一般是租种面积比较大的企业,它们有的租赁了仓库,有的自建了仓库,有的还购建了大米加工生产线,是产销一条龙式的产业化经营,粮食种植收益只是企业创收的一个方面。如:新天地农资公司不仅建设有8000吨仓库,还建有日产150吨的大米生产线。友源食品有限公司现正在建设10000吨仓库,并已开工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兰氏木业已租赁仓库2000吨,并在筹建大米生产线。新桥牧业、众兴农业科技、长生生态农业等公司都在兴建仓库和粮食加工厂。这些产销一体化的粮食种植业主对粮食流通市场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它们可能将粮食出售给指定的粮食收储库点,以规避市场风险,当市场粮价走高时,囤粮惜售,待价而沽,对市场粮价继续走高推波助澜。而对这种产销一体化的粮食经营单位如何管理,还没有政策法规依据。

现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虽规定了收购许可制度,但对自产自销类经营单位没有许可登记要求,也没有执行粮食统计制度的要求,无从落实丰年最低库存量和歉年最高库存量限定。应该说商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有利于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促进粮食增产,是今后农业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如果粮食流通管理跟不上,这种发展模式极有可能对粮食流通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三、完善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法规

粮食流通管理应该是从粮食收获到最终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其主要职责应是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监督粮食卫生质量等。因此,应根据粮食产销新形势、新情况,尽快完善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法规,使粮食流通管理有法可依。

一是变“粮食收购许可”为“粮食经营许可”。无论是从事粮食收购,还是从事粮食储存、加工、销售,都要取得粮食经营许可证,制定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流通各环节的行为准则,明确其权利和义务,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行,经营者按章经营。

二是建立土地流转和土地承租户报备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将区域内土地流转面积、承租户名称、承租户数量、承租户租赁土地用途等报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土地承租户每年应向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承租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种植品种、亩产及总产量等。以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了解粮食供需平衡状况,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更好指导粮食流通工作,服务经济建设。

三是建立以奖代补的种粮大户激励机制。流转的土地基本是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块,是粮食主要生产基地,为解决种粮比较效益低、防止良田改变用途,建议建立以奖代补式激励机制,计算奖励的办法应根据承租户实际租赁面积,确定其年播种面积、目标产量、奖励标准等,由农业、粮食两部门联合实地调查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兑现奖励,确保粮食风险基金确实用在保证粮食安全上。

(作者单位:桐城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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