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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5 浏览量:2779
加大粮食经纪人培育监管的力度
——在县域粮食经济暨粮食经纪人培育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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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
副会长 赵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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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经济学会 |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开展培育发展粮食经纪人的工作已经有5年多时间了。几年来,各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关人士对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逐渐取得了共识。越来越多的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它作为做好粮油购销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市县以及企业成立粮食经纪人协(分)会的成倍增加,粮食经纪人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去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粮食形势的变化,各方面对粮食经纪人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给予从未有过的关注。许多地方再次组织对粮食经纪人的深入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培育监管的意见。下面就加大粮食经纪人培育监管力度的几个问题讲点意见:
一、加大培育监管粮食经纪人力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近几年,国际市场粮食紧张,粮价上涨;国内虽然粮食生产获得“七连丰”,今年有关方面预测很可能又获丰收,再创历史新高。但由于农民种粮成本提高、收购主体不断增加等影响,加上农民心理预期价位高,惜售严重,市场粮价稳步攀升。去年夏粮收购期间出现了“抢购潮”,今年夏粮、早稻收购期间不少地方市场价高于托市价,大部分地方没有启动政策性收购,但各类收购主体总结去年的经验教训后逐渐趋于理性,粮食收购市场比较平稳。
在新形势下,粮食经纪人的积极作用和某些弊病同时凸显:一方面,一些参与收购粮油的主体,凡是在主产区没有设收购点的,或者虽设有一些收购点,但不能满足预期的收购数量,就要试图采取各种方法,与粮食经纪人合作,增加了对粮食经纪人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粮食经纪人队伍还处于培育阶段,存在着法制和政策观念较弱、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服务城乡居民的意识淡薄等问题;部分经纪人受利益驱使,在企业竞相出高价委托收购时,就会有一些粮食经纪人出现囤积居奇和卖高价等失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为此,急待加强粮食经纪人的培育监管力度,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各种管理制度,抓紧各种形式的培训,全面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粮食购销服务,为支农惠农服务。这是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的需要,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二、建设“两网、一链”,把粮食经纪人纳入粮食收购网络
早在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委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加强农村粮油服务组织和粮食经纪人的网络建设,促进企业与粮油服务组织、企业与粮食经纪人、粮食经纪人与农户的联合”。 近几年来,白美清会长多次提出要建设两网(收购网、销售网)、一链(产业链),指出这是粮食多渠道、多元化经营后掌握粮源的有效方式,是为国家粮食安全服务的新的流通体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部分主产地区都在建立以骨干粮库、粮食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粮食经纪人为依托,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进行收购活动的新的收购网络,有的已形成规模。综合各地的做法大体有两种:
一是在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纪人协(分)会的指导下,组织有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与粮食经纪人签订粮食收购行纪合同等,委托收购。
二是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组织收购网络。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大力发展“三农”服务社,构建 “三农”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由公司的直属库及其收购网点、粮食经纪人和种粮农民组成的、覆盖面广的收购网络,增强掌控粮源能力。中储粮商丘直属库按照每村若干人,有计划、均衡地在周边400多个村中发展2000多名粮食经纪人,有效掌握了粮源。
三、强化规范粮食经纪人的经营行为
目前的粮食经纪人大体有两种:即签约粮食经纪人和自由粮食经纪人。我们的重点工作应当是首先规范签约粮食经纪人,进而扩展至自由粮食经纪人。
(一)建立健全管理签约粮食经纪人的制度
制度规范是管理签约粮食经纪人的基本方法。各地已建立的制度,大体有登记管理、备案、明示、年审、激励、检查、签订合同、诚信管理、优胜劣汰、协会约束管理等10种制度。现在介绍几种:
一是激励制度。综合起来,基本上就是物质和精神两大项。在物质激励方面,主要有:一是由企业设立“粮食经纪人奖励基金”和制定奖励办法,对收购量大、质量高、履行合同好、对农民服务周到的,给予一定奖励;二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二次结算方式,粮食经纪人在售粮后,如市场粮价高于当初售价,在出售后的规定期内还可领取一定比例的差价款。在精神鼓励方面,不少地方的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纪人协(分)会和与粮食经纪人签约的企业进行表彰优秀粮食经纪人活动。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另外,越来越多的地方和企业帮助粮食经纪人解决一些困难,尽量给予一些优惠。如帮助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解决小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赠送简单检测仪器等。
二是诚信管理制度。一般是先建立粮食经纪人诚信档案,为建立健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打下基础。
三是协会约束管理制度。是指粮食经纪人协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培训、制定行规行约等各项活动,逐步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二)加强对自由粮食经纪人的管理
主要靠工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来约束,并经常检查和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无证照收购粮食、哄抬物价、压级压价等有损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惩处。另外,通过切实保护签约粮食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推动自由粮食经纪人向签约方式转变。
四、坚持培训不放松 尽快提高粮食经纪人素质
今年开展培训的单位和次数大大高于以往,除工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行业协会等统一组织培训外,大部分企业对委托的粮食经纪人每年都要进行若干次以上的培训。
去年夏粮收购以后,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规范和提高培训质量,委托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组织编写《农村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教程》(以下简称《教程》),作为培训粮食经纪人师资的指定教材。由于农村粮食经纪人大多数是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为此提出先培训粮食经纪人师资,再由经过培训的师资,因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适合当地情况的形式,对粮食经纪人进行培训。这里的师资是指委托粮食经纪人收购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备粮库、大中型加工企业、各级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纪人协(分)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中负责粮食经纪人工作的人员。目前,《教程》即将出版。中粮协根据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拟于最近在武汉工业学院举办全国粮食经纪人师资培训班。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秋粮收购在即,各地特别是与粮食经纪人合作和签约的企业,不一定等经过中粮协的师资培训后再开展对粮食经纪人的培训,要根据预定计划和实际需要,照常抓紧组织培训。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教程》的有关内容、有关国家粮食政策和市场信息3个部分。由于国家粮食政策和市场信息都是不断在变化,培训时,应该从实际需要出发,按最新的有关政策讲解,传递有利于开展收购等活动的最新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和价格发展趋势,引导粮食经纪人正确应对,健康地开展收购等活动。
(二)培训的方式
应该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的要求而定。鉴于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以及部分学员不适应坐在课堂长时间听讲,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培训。目前,各地采用举办培训班、灵活机动方式和现场示范操作三种培训方式。
1、举办培训班。如果条件允许,在当地举办小集中、短时间的培训班是比较有效的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6)1号)中关于“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和“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的规定,各直接培训粮食经纪人的单位应当争取纳入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取得培训经费方面的支持。湖南常德津市粮食局、工商局联合举办的培训班,纳入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各地可以借鉴。
2、灵活机动的培训方式。大体有“见缝插针”、多次灌输和多种形式等培训方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由分工负责的师资在现场及时讲解急需的培训内容,力求解决粮食经纪人最直接、最需求、最适用的关键问题。
现场示范操作是以操作性学习为基本特征的教育方式,主要在收购现场和入库现场进行示范操作。
此外少数地方如中储粮商丘直属库、山东威海粮食局等建立农村粮食经纪人学校,如有条件,也可借鉴。
同志们,培育发展粮食经纪人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离目标还相差甚远。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加快建设“两网、一链”,加大粮食经纪人培育监管力度,引导粮食经纪人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服务三农,搞活粮食流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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