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食经济:坚持良法善治护航 建设高水平“江淮粮仓”

作者:夏仕重 程倩 来源:2026年第6期《中国粮食经济》 发布时间:2026-07-22 浏览量:576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安徽省始终将粮食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以制度筑基、以储备托底、以产业赋能、以监管护航,构建全链条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推动粮食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让“江淮粮仓”根基更牢、底气更足。

   一、压实政治责任,健全制度体系,筑牢粮食安全法治根基

   坚持以党政同责压实责任链条,以地方立法完善法治保障,以科学规划锚定发展方向,以精准投入强化要素支撑,为粮食安全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扛牢党政主责,构建闭环责任体系。安徽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将粮食安全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省人大连续多年深耕粮食安全地方立法。省政协专题召开粮食安全协商会议。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领导粮食安全责任清单,推动责任体系市县全覆盖,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出台省对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深化地方立法,完善法治保障机制。牵头组建多部门参加的立法专班,紧扣“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特点,立足安徽粮食治理实践,聚焦核心环节、靶向精准发力,起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已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立改废”工作,配套制定《安徽省粮食保护性收购执行预案》等制度,修订《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等,构建“上位法+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的全链条法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等。

  强化规划引领,夯实要素支撑保障。高位推进规划编制,成立省“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领导小组,聚焦粮食安全核心职能,开展9项重点课题研究,科学谋划粮食安全发展路径。对标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地方储备规模、标准仓房完好仓容等纳入约束性指标,明确收储购销、应急保供、仓储物流、产业发展等八大重点任务,指导各地谋划重大工程项目118个,为粮食安全长远发展提供规划支撑。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5年协调落实收购资金304亿元,投放市场化收购信用保证基金11亿元,足额保障储备粮油费用补贴,落实税费减免、横向利益补偿等政策。

   二、强化储备流通,提升应急能力,夯实粮食安全保供基础

恪守粮食安全保障法有关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应急职责,聚焦储备管理、设施建设、市场调控、应急保障四大关键环节,构建“储备充足、流通顺畅、调控有力、应急高效”的粮食保供体系,全力保障粮食市场稳定供应。

   优化储备布局,筑牢储备安全底线。严格遵循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粮食储备规模、结构等法定要求,建立“省级储备为主、市县储备为辅、社会责任储备补充”的多元储备体系。截至2025年底,全省政府储备粮、食用植物油储备均超国家计划。优化储备布局,推进储备粮适度集中管理,“十四五”期间省市县承储库点减少34.8%,提升管理效能。完善储备管理机制,成立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剥离商业经营业务,市县承储企业严格实行实物、人员、财务、账务“四分开”。

   完善设施网络,提升仓储流通效能。对标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要求,抢抓政策机遇,持续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补齐流通短板。2024年以来,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仓容约350万吨。截至2025年底,全社会完好仓容达5390万吨,立筒仓、浅圆仓等高效仓容400万吨,低温、准低温绿色储粮仓容突破1300万吨,仓储设施实现从“有仓放粮”到“优仓储粮”的跨越。

  强化调控应急,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赋予的粮食市场调控职责,坚持政策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本地与周边、部门之间“四个协同”,强化粮食收购与市场调控。突出市场化主导,制定灾害天气、质量、仓容、价格波动“四个预案”,主动公布烘干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经纪人、进度价格等信息,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常年收购量稳定在2000万吨以上。突出储备粮引导,强化各级储备轮换联动,有效稳定市场预期。突出最低价兜底,严格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2025年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300万吨以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预案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优化应急网络布局,全省建成粮食应急保障企业3384家,日应急加工能力超12万吨,筑牢应急保供防线。

   三、推动产业升级,深化产销协同,激活粮食安全发展动能

   深入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粮食加工、粮食节约等法定要求,推动粮食产业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型,深化产销合作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粮食节约减损水平,实现粮食安全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高端智能转型。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要求,聚焦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产业提质升级。2025年全省入统粮食企业2067家,工业总产值达347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实施粮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35个,推动加工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加大精深加工扶持力度,用好专项资金支持粮油深加工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搭建粮食产业科创联盟,“皖美粮机”品牌优势凸显,推动粮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迈进。

   深化产销协作,拓宽市场辐射范围。立足安徽粮食资源优势,持续深化省际产销合作,构建产销对接机制。与近20个省市签订粮食产销协议,年均外销粮食超1400万吨,畅通“皖粮出省”通道。强化品牌培育推广,培育“中国好粮油”40个、“安徽好粮油”142个,举办“皖美粮油”“皖美粮机”专题推介会,借助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完善产销信息服务,整合粮源、仓容、项目等资源,建立企业名录,精准对接供需信息,推动产销两端高效联动,提升安徽粮食市场竞争力。

   推进节粮减损,提升粮食利用效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粮食节约减损刚性要求,推广绿色储粮技术,出台《安徽省绿色储粮技术指引(试行)》,培育5家国家级绿色储粮示范企业,扩大气调、低温储粮应用范围,2025年全省地方粮食储存综合损耗率控制在1%以内,储备企业储藏周期损耗率低于0.2%。升级加工装备,实施粮油加工改造项目20个,引导企业推行适度加工,深挖副产物综合利用价值,减少加工环节损耗。强化宣传引导,普及节粮减损知识,推动形成“爱粮、惜粮、节粮”的良好社会风尚,全方位提升粮食利用效率。

   四、从严监管执法,健全长效机制,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为有效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贯彻实施,安徽省坚持严管严治,构建跨部门、全链条监管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普法宣传,以严格监管护航粮食安全,确保粮食领域安全稳定。

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效能。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关于建立粮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要求,成立16个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组,统筹推动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联动粮储、农发行、中储粮等单位,开展粮食收购、季度巡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执法协作体系,建立央地联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机制,推进信息互通、联合办案、联合管控,转变监管模式、提升执法实效;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完善标准规范,筑牢全链制度防线。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储备粮承储、粮食收购备案等管理制度,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布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清单,健全链条制度规范。强化粮食标准建设,2025年承担12项标准制修订任务,发布4项“安徽好粮油”团体标准,以标准化引领粮食品质提升与品牌建设。聚焦绿色储粮、节约减损等重点领域,出台专项政策与技术指引,构建科学完善的粮食标准体系,为粮食安全治理提供标准支撑。

   强化执法普法,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粮食安全保障法等规定,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梳理4项涉企检查事项并动态管理,推行扫码亮码入企检查,杜绝随意检查、违规处罚,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搭建省市县三级普法体系。常态化开展特色普法活动,开展分层分类培训,邀请专家解读粮食安全保障法,联合省司法厅举办粮食安全保障法主题展览,提升全系统依法履职能力和全社会粮食安全法治意识。

(原创:夏仕重  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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