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优秀单位第一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3/1 浏览量:2026

国家粮食局2月14日下发通知(国粮检〔2016〕28号),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结果,安徽排名第一。

2015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恪尽职守、依法履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粮食流通监管水平全面提升,依法依规管粮成效更加显著,为全面建设“法治粮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问题导向,粮食监管有力有效。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做到复查组人员选调、组员搭配、分组行程、库点选定“四个随机性”,实现列入被检查的区域范围、内容项目、粮食品种、粮食性质“四个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不遮不掩,认真梳理归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地市交办、分性质督办、定时限办结、按要求反馈,并对整改情况回头看实现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治促提升,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效益持续健康发展;全力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打白条、 压级压价、人情粮等违规行为,全省开展检查6152个次,出动人员27226人次,检查企业35760个次,有效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同时,与苏鲁豫三省开展执法协作,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粮食市场稳定;部署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和出库难专项排查,明确整治、排查范围和违规处理措施,发现问题,立查立改,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建立检查日志,确保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和国家粮食安全。

二、持续精准发力查纠违规尽职尽责扎实细致做好夏、秋粮食收购监督举报电话接听督办,以此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共接听电话近千件,从编号登记、跟踪督办结果反馈,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及时进行办理,确保了件着落、事有回音积极处置和严肃查办媒体曝光个别企业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有力维护种粮农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反响较大,群众纷纷点赞,得到安徽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彰显了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顶真碰硬、勇于担当、依法履职的良好形象一年来,全省共查处粮食违规行为442例,其中责令改正186例,罚款132例罚款金额70.26万元取消和暂停收购资格89例,警告48例,移其他部门处理27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对象不仅有民营粮企、个体粮食经营者地方有粮企和中储粮直属企业,打破了“选择性执法”潜规则,提升了粮食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从严规范运作执法程序合理合规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进一步促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研究出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的暂行规定,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司法机关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形成能问责、可追责的工作机制,营造“靠制度管权管人,按流程办事执法”的浓厚氛围;在全国率先与工商部门对接,利用安徽粮食政务网上线安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监管信息整合和共享,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机制,对1000多家粮食企业颁发了A、B、C、D类信用等级证书不断提高粮食监管效能,减少了行政成本、促进了行业自律;积极创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从严把好“审核关”、“复核关”和“推荐关”,评定了6家省级示范单位,创建了3家全国示范单位,至2015年底全省有14家全国示范单位、29家全省示范单位,注重加强示范单位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引领和推动了基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依法合规。

作者:鲁庆生 单位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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