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继续强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量:1781

近年来,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因地制宜,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途迳,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日趋优化,经营能力明显增强,资产质量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但受历史遗留问题、市场化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深化改革动力不足,“求稳怕乱”的思想仍然存在;企业经营机制不活,传统的经营方式仍然主导;融资能力和搞风险能力较弱,全省612家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中,所有者权益100万以上的仅372家、1000万元以上的只有71家,今年省农发行核定稻谷收购贷款资格的国有购销企业仅占稻产区的20%

贯彻落实梁卫国副省长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实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目标要求,必须高度正视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战略重组,继续加快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要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整合重组。粮食主产区要以骨干中心粮库、省级粮食储备库为载体,联大靠强,采取划转、兼并等措施,加快资产整合,集聚优势资源,发挥整体合力,走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新路子,创新企业发展模式;粮食销区要以省级粮食储备库为依托,集中力量做好政策性粮食储存,确保销区、山区粮食供应。

要坚持抓大放小,进一步做大做强。对偏僻地区、粮源缺乏、资产状况差、生存能力弱、企业规模小、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坚决采取拍卖、破产等途径,依法处置。坚持有利于粮食宏观调控、产业发展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原则,以粮食产业园区或储备库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着力培育区域性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粮食企业,实行集团化经营,提升企业市场抗风险能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规范运作。要继续妥善解决好企业改革中欠缴职工社会保险、欠会工资和一次性补偿金、分流人员安置等遗留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创新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拓宽经营领域,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坚持重点督查,进一步强化推进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分类指导。省局将加大对各地企业改革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对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的重点市县排出时间表,定期重点督查。各市县局要上报改革进展情况。通过省局推、市局催、县局追等方式,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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