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荡粮苑 风正气顺促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 浏览量:2250

激浊扬清荡粮苑  风正气顺促发展

——写在安徽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始建60周年之际

  杨振中

 

在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的前夕,我们迎来了安徽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始建60周年、恢复重建32周年。为了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努力开创粮食行政监察工作新局面,特写此文,以示纪念。

195210月,伴随着省人民政府粮食局的正式成立,省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开始组建。此后历经风雨两撤两建,至19672月文化大革命被造反派夺权前,该机构存续了近10年,为保证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顺利贯彻执行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19809月,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不久,省粮食厅监察室率先在全国粮食系统和省直部门恢复重建。32年来,历经多次政府机构改革,省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始终保持稳定,在推动粮食部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1997年与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以来,继续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在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纠风治乱、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访举报等方面成效显著,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行政纪律,促进了廉政建设,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32年来,安徽粮食行政监察工作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展,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护航,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双双取得佳绩。1982年以来开展的“打经”斗争,通过大力惩治腐败,10年查办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案件3891件,惩处违法违纪干部职工3911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65.6万元,粮油(票)118.7万公斤;党的十七大以来通过有效预防腐败,连续5年全省涉粮职务犯罪案件呈总体下降趋势,2011年创新世纪以来最低点。二是廉政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富有成效。5年,驻局监察室在全省粮食系统有关培训班举办反腐倡廉辅导讲座20余次,近3000人受到廉政教育。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7年来,编发《纪检监察简报》220期、《廉文荐读》69期,网上《廉政之窗》成为粮食部门反腐倡廉的重要窗口和宣教阵地。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省粮食行业深入推进,省粮食局等3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省粮食局同时命名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74个。三是兼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硕果累累。200510月前,监察室兼管全省粮食系统普法与行业依法治理工作18年,为全面实施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作出较大贡献。如协助机关党委获得全国“一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为省粮食局赢得全国内贸系统“二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监察室被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组织起草《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并以省政府令颁布施行,安徽地方粮食流通立法实现零的突破。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在全省培训组建1475人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为顺利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四是全省粮食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推进。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多次围绕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全省粮食系统多个单位和人员荣获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双先”称号。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执法监察,保证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维护了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廉政监察,促进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廉政规定贯彻执行。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依法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有效防控粮食流通领域廉政风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对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巩固省粮食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果。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财政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粮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的监察,坚决纠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推动粮食行政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纠风治乱,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率先于1996年在全省粮食收购工作中推行“八坚持、八不准”社会服务承诺制,惠及千万卖粮农民,两度被国家粮食主管部门作为典型经验推广。扎实有效开展粮食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被国家粮食局称为“安徽经验”在全国粮食部门推广。认真治理和规范局直机关办班行为,每年为基层粮食部门减轻负担10多万元。连续11年在全省粮食行政机关开展政风行风考评活动,促进了粮食部门工作作风的持续好转,省粮食局于2012年进入了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合格单位行列。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机关。1999年,采取文件发布、网络公布、编印宣传册、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我省全面推行粮食行政执法公开办事制度。2003年,协助出台《安徽省粮食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公开发布管理规定》。2004年,协助省粮食局创办《安徽粮食政务网》,使其成为推进粮食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2005年,协助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粮食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开通网上投诉举报处理系统,成为驻省粮食局监察室24小时不下班的信访举报室。2007年,协助制定《安徽省粮食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办法》,全省粮食政务公开工作由此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回顾安徽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始建60年的历史,尤其是恢复重建32年以来的实践,我们得到以下启示。一是粮食行政监察工作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证政令畅通作为首要任务,紧贴粮食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才能充分彰显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二是粮食行政监察工作只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维护卖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食流通事业科学发展中去,才能充分体现行政监察工作的为民宗旨;三是粮食行政监察工作只有深入贯彻反腐败工作“十六字”方针,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才能确保粮食部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四是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只有与所在部门有关职能机构联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不断扩大勤政廉政建设的工作成果;五是粮食行政监察工作只有跟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源头和机制上研究制定预防腐败的制度和措施,做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到哪里,防治腐败措施就落实到哪里,才能及早发现并有效解决腐败问题;六是粮食行政监察机构只有把其监察对象尤其是单位“一把手”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做到监察对象的权力行使到那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才能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干部失足,促进廉政建设。

近期,由驻省粮食局监察室主编的《安徽粮食监察工作概览》(原名为《纪念专辑》)即将付印。相信本书的编发,对于系统总结粮食行政监察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将起到学习借鉴作用。

作者单位: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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