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 浏览量:1973

今年我省秋粮再获丰收,目前秋粮收购工作正陆续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实现农民丰产增收。

 

    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领导。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关系到粮食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目标的实现。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会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秋粮收购各项措施。各地要按照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秋粮收购各项措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及时调整和创新购销方式,在积极开展自主收购的同时,走联合收购的路子,加大与中央企业、储备企业、龙头加工企业对接收购;积极开展联合经营,实行委托收购、联营收购,代购代销、代储代存。积极引导社会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参与秋粮收购。

 

    突出抓好玉米收购工作。今年我省玉米丰收,预计产量达到80亿斤以上。做好玉米收购工作,是今年秋粮收购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要督促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带头入市收购,主动与中央企业、储备企业、销区企业开展对接收购,开展代收代储业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饲料加工企业、养殖企业和酒精等深加工转化企业入市收购。

 

    确保收购资金落实到位。各级粮食部门要指导粮食企业做好秋粮收购资金筹措工作,做到早测算、早申请、早落实。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采取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共同担保等多种信贷方式筹措收购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兜底”模式的信用贷款,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要确保资金运作安全,不挤占挪用,不体外循环,不向售粮农民打白条。

 

    强化市场监管。秋粮收购期间,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是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稳定,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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