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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粮局:推进主食产业化 提升口粮供应保障能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8 浏览量:1934
本刊记者
近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主食产业化增强口粮供应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加快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促进粮油加工产业转型升级,适应城乡居民对主食口粮消费的新需求,国家粮食局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主食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口粮供应保障能力。
《意见》指出,到2015年,主食工业化的比例明显提高,其中面制主食品工业化的比例提高到30%左右,米制主食品工业化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优化和改进传统主食生产工艺,加工装备自主化率达到60%以上;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集约化程度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主食产业化集聚示范区;建立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宜军宜民、应急保障有力的军粮主食供应体系。使成品粮应急加工和供应体系更加健全,主食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口粮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为加快推进主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意见》提出了九项实施建议:一是加快开发主食新产品,推进产业升级;二是实施主食产业化工程,发挥示范作用;三是培育主食产业化企业,推进集聚发展;四是创新流通方式,完善主食供应体系;五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六是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改造,提高装备水平;七是健全主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消费安全;八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丰富主食文化内涵;九是完善应急供应体系,服务宏观调控。
《意见》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主食产业化作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大力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对主食产业化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主食产业化纳入地方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总体和专项规划。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商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要落实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筛选一批主食产业化企业,推荐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范围。加大对主食产业化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主食产业化领域。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融资授信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修订主食加工增值税政策。三要加强行业指导。国家粮食局加强对粮油加工业及主食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实施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全国粮油加工业统计调查体系,实施主食产业化专项调查,为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行业规划和本指导意见,统筹主食产业化推进,科学布局,以规划引导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认真总结和借鉴各地主食产业化的典型经验,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粮油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服务会员和农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主食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主食产业化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各地要将本地区推进主食产业化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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