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4-8 浏览量:1035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预案》明确了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和范围。我省小麦、早稻和中晚稻均纳入国家政策实施区域,享受惠农政策红利。

 

《预案》规定,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21日至9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716日至9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在我省为当年916日至次年131日。

 

《预案》同时明确,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包括我省在内的11()

 

近年来粮食连年丰收,仓容和市场压力加大,粮食价格下行趋势明显,影响了农民种粮效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行稳定了价格预期,维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利益。据省粮食局统计,“十二五”期间,我省5年累计收购粮食11639万吨,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2951万吨,带动农民增收150亿元以上。(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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