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呈现三大特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 浏览量:1023

日前,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仍将立足农业综合开发基本任务,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积极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今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内容突显三大“亮点”:

一是财政投入标准有所提高。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由原来平原地区亩均11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是筹资投劳投入比例不再执行。乡村集体、农民筹资投劳等自筹资金占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不再执行。在不突破本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所限定的绝对额标准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受益主体筹资筹劳。但项目自筹资金(包括不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的自筹资金,如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喷灌设备、修建育秧大棚和青贮窖、营造农田防护林、购置农业机械和配套农机具等投入)筹集情况仍作为竞争立项的重要条件,并纳入项目投资计划进行管理。同时,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实际的自筹资金方式,探索谁筹资、谁受益、谁管护的项目建设管护新机制。

三是各项措施投入比例更加灵活。从2015年起,土地治理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农机具购置补助资金。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水利、农业、林业等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同时田间道路(机耕路)建设的投入比例不得超过40%。(蚌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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