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好粮油” 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浏览量:566
皖粮协〔2026〕5号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各粮油加工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皖财建〔2021〕1263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主体为安徽省域内合法经营的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品类涵盖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杂粮杂豆等成品粮油。2023年获评且12月有效期届满的“安徽好粮油”产品,遵循企业自愿原则,可按本次遴选要求重新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选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粮油产品需满足条件
1.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2.产品上市销售2年以上,为申报企业自主组织加工生产的自主品牌产品,具备一定市场占有率、较高品牌知名度、良好经济效益与品牌辐射带动能力。
3.产品须以安徽省境内种植的优质粮食、油料为原料加工制成。
4.申报产品原粮产地,原则上应提供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含土壤、灌溉水),申报截止日前3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为有效;或可提供产品生产基地对应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其中一项。
(二) 生产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正式投产2年及以上。
3.拥有有效期满2年以上注册商标,商标核定使用范围覆盖申报产品。
4.具备相应生产规模。原则上,大米、小麦粉企业年产能3万吨以上,食用植物油企业年产能1万吨以上,挂面企业年产能1万吨以上,杂粮杂豆企业年产能0.5万吨以上;企业资产状况良好、信用优良。
5.企业连续2年盈利,生产经营稳定。
6.已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并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备案。
7.近3年内,未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环境污染、税收违法、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重大消费投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遴选程序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市粮食行业协会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及遴选实行“一品一报”。遴选工作依次开展材料初审、产品送检、专家组评审等环节,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安徽好粮油”产品,认定有效期三年。
省粮食行业协会在“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中不收取评审费用。申报产品产生的检验检测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材料及产品送检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安徽好粮油”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PDF电子版。
1.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材料须按照封面、目录(标注页码)、产品申报书及申报书第三项所列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装订(证明材料、附图等须清晰可辨),统一采用胶装方式,不得使用活页装订;所涉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电子PDF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2026-DM(或 XMF、GM、SYZWY、ZLZD)- 企业全称 +“商标名称”+ 申报产品品名。类别代码说明:DM 为大米类,XMF 为小麦粉类,GM 为挂面类,SYZWY 为食用植物油类,ZLZD 为杂粮杂豆类。示例: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申报 “福临门” 牌珍珠香米,PDF 文件命名为:2026-DM - 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 “福临门” 牌珍珠香米。
3.材料报送要求:评审以收到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申报企业须同步将纸质材料扫描形成的 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hlsxh51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产品送检要求
1.产品送样:参评遴选产品须待纸质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由省粮食行业协会向相关企业下发送样通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将样品报送至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未接到送样通知的企业,不得自行寄送样品。样品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另行告知初审合格企业。
2.检测费用:为保障评审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检测各环节工作,纸质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企业,须按照另行通知要求寄送参评样品至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本次申报发生的产品检测相关费用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款项由企业直接汇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规定开具发票。
3.产品检测:产品检测工作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归口负责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申报产品相关指标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检测执行标准为“安徽好粮油”系列团体标准或“中国好粮油”系列团体标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申报说明
1.凡完全符合本次遴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的安徽省域内粮油加工企业,均可参与申报;未达到或仅部分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不予受理申报。
2.本次申报实行企业“一品一报”原则。“一品”定义为:同一粮油加工企业采用同一产地、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标准加工生产的同品牌粮油产品。参选产品无需按不同包装规格单独申报,但须在申报书中完整填报产品全部包装规格,且产品检测报告需明确标注送检样品的品牌及具体包装规格信息。
3.同一申报年度内,单家企业参评“安徽好粮油”产品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
4.近三年(2023—2025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遴选申报。
5.申报企业取得下列任一有效管理体系认证,且满足其他全部申报条件的,可参与申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 GAP)认证。
6.企业未实现2024年、2025年两个财务年度连续盈利的,不得参与申报。
7.未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申报企业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登记的企业编码。
六、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联 系 人:张丽 韩倩倩
联系电话:0551-62870668/517
网 址:安徽粮食行业网(www.ahlshy.org.cn)
收件邮箱:ahlsxh517@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75号(省粮食局大院内机关服务中心4楼发展部 张丽13696538606)
(二)产品送样: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申报材料合格后另行通知企业。
附件:1.“安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大米)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6年9月11日
抄送:省委社会工作部,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本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分会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