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量:2485
皖粮协函〔2025〕2号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有关企业: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2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第十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一)请各市协会协助通知本市有效期到2025年11月的全国第十一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本着自愿原则,按照中国粮食行业协会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电子扫描版申报材料和进行网上填报工作。
(二)请各市协会通知本市安徽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自愿参加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第十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含加工企业、主食厨房、配送中心、销售店、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企业)申报工作。
(三)此次申报企业提供材料均为扫描版,但必须于4
月25日前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2024年度信息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完整PDF(备注文件名:**企业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会秘书处AHLSXH517@163.com(不分大小写)邮箱,由我会审核后统一上报。申报企业同时登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网-在线办事-放心粮油申报专栏,在线填报在线填报2024年度信息报表。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全国第十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网上填报登录用户名:各单位名称全称(中文),初始密码:admin。
2.首次申报企业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①登录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网注册会员——②注册完成后缴纳中粮协会费审核通过——③联系省协会秘书处审核添加企业——④登陆中国粮食行业网“在线办事”中“放心粮油申报”专栏网上完成填报工作。
3.各企业操作人员在填报结束后,务必点击提交按钮,不然无法送达省级协会审核,导致申报工作不成功。
4.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务必统一发送到协会秘书处AHLSXH517@163.com(不分大小写)邮箱,不要私发个人微信、QQ,我会下载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 系 人:张丽 韩倩倩
联系电话:0551-62870668、517
传 真:0551-62870668
邮 箱:AHLSXH517@163.COM
网 址:安徽粮食行业网(www.ahlshy.org.cn)
2.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1.放心粮油企业申报书
2-2.2024年度信息报表
2-3.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管办法
2-4.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监管办法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