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家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量:3461
2018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
小麦最低收购价首次下调
据了解,小麦托市收购是2006年六月份国家提出的,由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等,共六个省,进行的以国家储备库为依托的烘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收购工作。他和普通收购有的区别是普通收购可低于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而托市收购由国家指定的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
从2006年开始,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持续上涨,2014年—2017年,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保持在1.18元/斤的历史最高点不变。2018年小麦价格调整是我国小麦托市政策实施以来首次出现价格下调。
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符合市场规律
此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我国小麦的最低收购价将会更有弹性,反映市场需求变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小麦要坚持和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
“小麦是口粮,重要性和玉米不一样。今后小麦的价格改革总的思路,还是要保留基本的政策框架,但是要增加政策的弹性。也就是说,要让今后价格更加准确地体现市场供求关系。”韩俊表示,如果价格信号过度扭曲,像玉米一样,就要遵循市场规律调整收购价。
据了解,当前,我国棉花、大豆已经实施了目标价格改革,油菜籽、玉米已经取消了临时收储政策。现在,只有作为主粮的水稻与小麦仍在采用最低收购价制度。(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粮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