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1 浏览量:1403

皖粮法〔2016〕142号



各市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国粮政〔2016〕152号),加快推进安徽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粮食收储体制机制

      1.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粮食收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启动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中的主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

      2.落实地方政府收储责任。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的市长、县(区)长责任制,积极争取财政、信贷等对粮食收储等支持政策,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开展粮食市场化购销,搞活粮食市场流通。主动跟进服务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适时有序售粮。

      3.积极推动粮食产品品质提升。探索粮食收购新模式,参与开展专用品牌粮食生产,积极发展“订单粮食”,鼓励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收购合同。通过市场优质优价、技术指导、代收代储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调整粮食种植品种和结构,生产符合群众绿色安全营养消费需求的粮食,增加种粮农民收益。

      二、加快推动粮食“去库存”

      4.稳步消化粮食库存。建议国家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增加我省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计划。鼓励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通过减免粮食出库费用、提高服务水平,调动用粮企业竞买积极性。适时安排地方储备粮轮出销售,组织加工企业参加国家定向销售。研究出台鼓励支持加工转化的政策措施,积极消化粮食库存。

      5.严防粮食“出库难”。督促指导承储企业、买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政策,确保销售粮食正常出库。对设置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拍卖标的与实际不符、拒不执行交易规则、不按政策规定及时出库等各种“出库难”行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顺利出库。

      6.加强出库流向监管。对定向销售给淀粉、酒精、饲料等加工企业的粮食,加强从出库、中转到加工的全程监管,确保粮食流向和用途符合国家规定,坚决避免出现“转圈粮”、虚购虚销、转手倒卖、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三、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7.加快推进主食产业化。积极适应家务劳动社会化要求,实施“主食厨房”工程,加快推进馒头、包子、米饭、米粉等传统米面制品的工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健全粮油主食厨房产品营销网络,提升主食产品社会化供应能力,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安全、营养、可口的主食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全谷物、有机食品等中高端粮食产品,不断增加针对老年人、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粮食产品供给,着力推动风味小吃和地方特色食品的工业化生产。

      8.着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依托粮食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攻关,完善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实现粮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加大自主开发和生产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化工、医药、保健等领域所需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的有效供给,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市场竞争力。

      9.扶持壮大骨干粮食企业。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培育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粮油产业“甲级队”,集中力量做强做优做大各类骨干粮食企业。积极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培育一批集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突出粮油资源环境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富硒、特色产品,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粮油企业;大力培育领军型产业集团,打造产业联盟,形成“走出去”合力。

      10.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积极整合现有粮食品牌,大力推进专用品牌粮食发展,巩固发展一批质量好、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粮食优质品牌。加大资金、技术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的粮油新品牌,大力提高优质品牌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11.推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加强粮食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吸引优势企业、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资金不断涌入,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注重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在优势产区发展若干粮食产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资源互用、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12.发展粮食循环经济。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着力推进企业内和园区企业间的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提升粮油加工综合利用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粮食产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

      1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因地制宜,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积极稳妥处置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和规划引导,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水平、粗放式的落后加工产能。

      14.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业态。围绕促进主业发展和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业态,探索开办“粮食银行”,积极发展“互联网+粮食”,着力构建集粮食生产、收储、加工、运输、销售等为一体的“大粮食”全产业链,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平台建设。鼓励粮食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放心粮店等开展电子商务,提升产业融合度,加快发展粮油网络经济,提高供给效率。

      四、着力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

      15.加强粮食产后服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贸易等信息,全面准确地释放市场信号,发挥市场信息引导作用。适应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细分市场,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和社会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供粮食收购、储存、烘干、加工、销售、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多元化优质服务。

      16.健全“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完善“放心粮油”管理制度,规范粮油加工配送营销渠道,推动“放心粮油”和主食产品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进餐饮企业。统筹推进“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军粮供应、应急保障和成品储备等五位一体融合发展。

      17.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质量检测服务和安全监管。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监管无盲区。推动建立污染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库存粮食的处置工作,严防流入口粮市场。

      五、推动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

      18.统筹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优化粮食物流节点、产业园区、中心库和收储库四种功能定位总体布局,调整库点布局,增强辐射能力,满足粮食收储需要。以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为重点,借助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粮库作业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小型科学储粮工程试点。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加大对粮食烘干、整理和质检设施设备的投入,推进“仓顶阳光工程”新能源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粮库功能。

      19.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呼应“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借助“引江济淮”工程的实施,按照粮食现代物流“三横-两纵-五核”总体布局,加快粮食物流枢纽建设,完善粮食物流节点,构建体系网络化、储运四散化、运营市场化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重大粮食物流项目、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粮食物流枢纽建设,畅通省际粮食物流通道,引导出省粮食有序流通。指导企业对接粮食“四散”运输,对现有接收、发放设施进行改造,推广国家新型专用粮食运输工具,实现粮食门到门、不落地的“四散”运输。

      20.全面推动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智慧皖粮1358”工程(即建设一个中心,开发三个平台,构建五个体系,提升八个能力),通过3-5年基本建成以省级云平台为核心,以各设区市分布式平台为数据管理节点,以各信息应用系统为基础信息采集节点,形成我省涉粮大数据资源池,实现全省粮食行业多环节、多层次海量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实用、运维简便、安全可靠、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粮食行业信息化体系。

      21.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配送中心和应急供应网点建设,重点打造堡垒型应急骨干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骨干网点。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

      六、发挥粮食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22.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产学研推深度融合的粮食科技交流创新平台。积极推进与合肥工业大学、中电38所等省内外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支持院所与粮食企业共建产学研用研发机构,推进粮油科技成果产业化。省粮油质检站和科研所要加快建设粮食科技研发中心、示范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推进科研、检测、设计和产业一体化发展。省局直属粮食院校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粮食科技基础研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培训服务,加强新技术应用研发和推广。

      2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粮食仓储关键技术研究,全面推广新“四合一”技术,重点开展粮食低温及准低温储粮,充氮、惰性粉、多杀菌素等虫霉绿色防治、高效节能干燥、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通风控制和粮食收储质量快速检测等技术开发;加强粮油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粮油精深加工、副产物高效利用,开发差异化、功能化、营养化、安全化和全谷物产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节粮减损、现代粮食物流、粮食装备制造、粮食信息化等领域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

      24.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大型粮食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创新型实体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围绕产业发展开展技术研发。鼓励有条件的粮食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设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依托大型创新型粮油加工企业,建立粮油加工技术推广和主粮产业化应用创新平台,强化合作共享,提升加工科技水平,开发系列产品,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和支持粮食仓储、粮机制造、粮食电商、粮食流通信息服务等平台建设。在粮油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增强我省粮油名品、名企、名牌竞争力,提升科技服务企业提质增效降本水平。支持和鼓励粮食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25.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加快培养粮食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粮食高技能人才、粮食科技领军人才和行业高端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依托我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一批粮食实用专业技能人才,培训一批在职粮食企业职工,深造一批粮食科技创新岗位的中坚力量,引导推动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升粮食科技创新队伍整体水平和能力。

      七、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构建起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2.加强信贷支持。加强与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多层次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企业开展购销、加工等业务创造良好的金融信贷环境。

      3.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额用于扶持粮油生产、流通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优先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统筹使用好各类发展资金,加大产业经济发展、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和粮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4.突出项目支撑。统筹推进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省市相关规划中明确的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为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5.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涉及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安徽省粮食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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