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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管能力 保障粮食安全 扎实做好新时期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31 浏览量:3911
去年以来,黟县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重要指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履行职责,恪守职守,围绕粮食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粮油库存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和完善诚信评价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粮食”建设,确保区域粮食流通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粮食监督检查体系
(一)加强执法力量。为有效地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机关严格限制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县粮食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经过积极争取,县编办不仅批准县局增设监督检查科,将我局的监督检查费用纳入了财政预算。2014年5月,还批准成立“粮食行政执法大队”。近年来,县粮食局在办公经费较紧张的情况下,为推进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录相机、摄像机等,购置了专用档案橱柜,单列办公经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队伍等,为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工商、质监)、物价、财政、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对接沟通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并在粮食收购期间多次联合执法,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与周边祁门、休宁等县加强行政区域粮食执法协作,加大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力度,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粮食市场流通秩序。
(三)落实责任主体。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进行工作安排,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分管局长具体抓工作落实推进。机关内部形成了领导重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
(四)规范建立执法案卷。近年来,我局按省、市局工作要求,通过向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学习,逐步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卷宗,实现了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 “四统一”。案卷资料日益齐全,有调查取证笔录材料,还有处罚报告单,各种送达回证等,达到了规范、真实的要求,特别是近两年的全市监督检查考核中,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抓好日常学习教育。利用周五学习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系统地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安徽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内容。
(二)利用培训班强化学习。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法律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培训班,目前,已有9人获执法资格证或监督检查证,为粮食行政执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三)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去年,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局多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指导统计业务、土地流转、经营发展等,并邀请县检察院、县纪委等部门的领导给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企业的法人代表、主办会计、业务骨干进行做法律知识讲座和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培训,不仅使广大干部职工懂法、守法,而且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粮食”主题,重点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和《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行业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在活动中,局领导做到带头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局长王志刚今年再次参加了省局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并主动到安徽粮食经济技师学校参加粮食业务培训)。
(一)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我们除了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最低收购价政策等主要内容及粮食工作动态,在电视上以流动字幕的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外,还利用黟县粮食QQ群、黟县粮食企业QQ群、局办公大厅电子屏、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宣传资料发送和张贴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利用节假日、重大活动日宣传。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日、“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以贴标语、挂条幅、出板报、发资料和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市场准入制度等。
(三)利用检查现场宣传。在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和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摘录印发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编印成册,发至各粮食经营者手中,并予以讲解,促进粮食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深受粮食经营者欢迎,效果较好。结合教育实践走访活动,还积极向广大市民、村民宣传农村科学储粮知识、粮食流通管理常识、节粮爱粮等。去年5月20日,联合县教育局、县科协组织师生深入黟县粮食产业园,零距离走近现代化粮库和全国放心粮油企业,积极引导树立节俭意识、营养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养成节粮爱粮的好习惯。
四、抓好制度建设,规范监督检查工作
(一)制定相关制度。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草拟并提请县以政府名义出台了《黟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以政府令出台了《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细化了粮食流通管理的相关制度,促进了依法管粮。我局还将陆续修订完善《黟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关于规范粮食监督检查人员行为的规定》以及监督检查人员“首问责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约束机制,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工作行为。县局年初与相关执法人员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与各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等目标责任书,并多次举办粮食流通管理邀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提出要求。
(三)严格监督程序。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分别在政务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政策及办事程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管。截止到目前,我县在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粗暴执法、滥用职权的人和事,无有关行政执法的信访案件、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议案及新闻曝光案件,且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粮食部门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我局已连续两年(2012年、2013年)被省粮食局评为“全省粮食行政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
五、开展各项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一)开展专项监督查检,确保区域市场稳定。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年初,为强化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范粮食收购主体收购资质、行为,促进我县粮食收购市场健康、有序,我局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收购资格年审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全年工作开好局夯实了基础。一是严格报审材料的报送、把关;二是严格审核程序和办理时限的规定;三是认真负责地作出年度审核结论并加强档案材料的管理;四是对重点粮食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督促并办理年审服务工作。
2014年,我县共核准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户)共7家,其中法人组织6家、个体户1户。
2、认真开展秋粮收购检查。为维护区域秋粮收购市场秩序,落实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一是秋粮收购前县局就对粮食收购工作纪律作出要求并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收购企业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质价标准等。二是成立秋粮收购专项检查组,深入收购一线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收储库点是否敞开收购,是否存在“打白条”现象。同时按照省、市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启动了“转圈粮”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储备粮轮入质量。三是收购期间,县局领导身先士卒,主动参与秋粮收购,并对收购政策、粮食质量、粮食安全、收购资金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我们针对少数企业扣量不规范问题、质价标准告示张贴不及时等问题当场予以纠正,规范企业行为,保证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扎扎实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摸清粮食库存实底,是粮食监督检查年度工作中的重点。今年,我局主动加强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凝聚正能量,形成合力,周密部署,制定方案,落实经费,严格纪律,并把本次库存检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贯穿检查始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巡查、督查活动。在库存检查“回头看”整改中,对存在的不足和自查不到位的地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一份,提出整改意见2条。由于检查工作认真规范、完整,数据准确,检查表明,全县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账账、账目相符,储存质量良好安全。
(三)强化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管。为确保区域内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市民用粮安全。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职能部门。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粮油市场开展了联合执法大检查5次。对全县7已经办证的收购企业、个体工商户、超市、粮油经营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开展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中,对少数企业统计意识不够强、统计台账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限期整改1家。2013年12月,我局在对县内所有加工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检查时,发现黟县鑫禾米业有限公司以往的台账未予保留,且台账建立混乱和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根据《条例》第44条第4款规定,作出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在案件办理流程中,做到了有现场笔录、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各种送达回证,结案审批表等等,做到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理适当,当事企业无异议。
(四)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跟踪督查。“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是粮食部门的基本职责,是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行业使命。2014年,我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的检查。
按照《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我们采取措施积极工作,确保国家有关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了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出库情况监管工作台账,由监督检查股负责,通过与国有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办理人员紧密结合,及时了解掌握竞价销售成交及出库进度等信息;二是主动加强同有关储粮库点、购粮企业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出库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性粮食出库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介入协调解决争议纠纷。在工作中我们明确坚持两点:一是要严格执行政策,坚决打击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及时介入,注重化解矛盾、消除争议纠纷。通过协调储、购以及监管各方共同努力,使有关问题消化处理在基层,确保了竞价销售的国家政策性粮食能顺利出库。
几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关于政策性粮食出库方面的重大纠纷或上访举报事件。
(五)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市民用粮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中粮食部门主要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的监管。2014年,我局在做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外,着重加强了在储粮储存质量监管。一是出入库粮食质量监管,分别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入库粮质达标,实现储存安全;出库粮质符合要求,确保上市要求。二是年中(4月、10月)抽取库存粮食样品进行品质检测,及时掌握储粮承储质量变化情况。并按要求建立了储备粮品质检测档案。
(六)开展了全社会统计和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从2008年起,我局将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纳入了统计日常管理。通过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这些企业的统计工作逐步得到了规范。目前,所有这些企业都能按时交报统计月报表,并积极配合提供市场调查有关信息数据;大部分个体户也能按要求履行建台账、报收购进度等义务,统计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六、认真推进粮食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建立和完善粮食企业信用档案,是衡量评价企业诚信经营的途径,是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统一的监督体系。自2013年始,我局一是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对全县重点粮油经营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等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部建立了档案数据库,对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建立了仓储信息数据库。二是组织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安徽省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三是建立信用等级,实行分类,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列为一类;省、市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列为二类;其他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油加工、粮油经营户列为三类,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监管。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粮食依法行政、提升了粮食行业新形象;实现了依法管粮和监管效能的有效提升。
(作者:汪洪辰 王建军 单位:黟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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