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指南
“毒豆芽”之惑:“无根剂”之谜不能无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浏览量:1231
据新华社电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检索数据显示,截至11月25日,今年已有“毒豆芽”相关案件170余起,判决书中多提到“豆芽中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
然而,2015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工业化豆芽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中,则将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等“无根剂”成分列为允许检出的物质,并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一些消费者担忧,允许检出是否意味着可以添加,这会不会有可能导致“毒豆芽”合法化?业内人士指出,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豆芽是食品还是农产品,豆芽的这一定性涉及部门监管分工以及“无根剂”的使用性质。如质监部门认为豆芽属于初级农产品,应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则认为豆芽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在他们管辖范围。
中国豆制品专业协会秘书长吴月芳分析指出,如果豆芽作为食品生产的话,是决不允许添加上述物质;但如果作为农产品的话,那么6-苄基腺嘌呤就可按农药残留限量添加。
据透露,中国豆制品专业委员会正在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沟通,以进一步明确豆芽生产过程的管理分工。
“6-苄基腺嘌呤到底对人体有没有毒?豆芽中究竟能不能检出?希望权威部门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有一个明确答案。”不过,一些消费者还是表示,“如果有更先进工艺的话,这类药物最好能不用就不用。”
(来源: 粮油市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