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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水稻也可抵押贷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3 浏览量:534
为缓解农企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等问题,近日,市工商局拓宽融资新渠道,推出了动产抵押新政,市丰粮农场项宝荣成为我市首位受益者。
丰粮农场作为我市农业大户,种植水稻1600余亩,为扩大种植规模,农场亟需资金周转。
一次,在市工商局办理相关业务时项宝荣提到了资金紧缺问题。得知情况后,马屿工商所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专门联系了市汇民资金互助社,询问其能否为农户提供资金贷款。为保障债权安全,根据《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该局工作人员仔细审查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和风险防范措施,指导该农场与资金互助社签订动产抵押合同,将其种植未售的1000亩水稻作为抵押物,签订了融资意向书,获得授信资金30万元。
“当收到这一消息时,我乐坏了,这30万元资金的注入对我们扩大规模和资金周转带来了极大方便。”项宝荣笑着说。
据了解,不仅水稻可以抵押,农用拖拉机、钢架大棚等都可以抵押。温州市工商局与温州市农业局近日联合出台文件,规定钢架大棚、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以及农产品都可用来抵押贷款。
项宝荣成功用水稻贷款引起我市农企关注,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其50亩地作为抵押物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成功融资50万元。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带动了农民致富,但同时也给资金流动带来一定压力。此次出台动产抵押新政,化解了农企资金紧张问题,将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新政的实施,让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受益,市工商局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原则,规范和完善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提高抵押登记工作效率。对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同时,该局采取网上公务QQ等便民服务措施,实行网上预审,为动产抵押登记等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瑞安日报,作者:项颖 胡世文 徐呈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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