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5-26 浏览量:121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发布的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小麦主产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将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