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家粮食局授予149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8-17 浏览量:1016
国家粮食局近日发出公告,决定授予北京张辛粮食储备库等149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将北京市南郊粮食收储库等541户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至2020年7月,准予北京市南郊粮食收储库等212户企业变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国家粮食局将向本次取得资格企业、延续资格企业以及企业名称、仓号、资格仓容发生变更的企业颁发“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相关省(区、市)粮食局要协助收回并销毁已作废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粮油市场报)
- 上一篇:农业产业园区的补贴和申报
- 下一篇:农业部:要求确保安全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