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0 浏览量:1115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主要内容是什么

  据介绍,《意见》的着眼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保护好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

  未来“谁来种地”

  近年来,社会上对未来“谁来种地”问题十分关注,《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的种地人。包括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愿意种地的人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务。

  土地如何有序流转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从总体上看,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为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保护农民承包权益,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二是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三是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四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咋防“非粮化”“非农化”

  近年来,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引导好并防止“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鼓励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意见》提出,一是通过新增补贴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优先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开展生产者补贴试点、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营销贷款试点、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等措施,重点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二是通过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的产业规划和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引导经营主体生产粮食;三是通过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价格,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为防止工商企业下乡引发“非农化”,《意见》明确:一是鼓励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二是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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