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14年中国农产品加工及流通环节政策方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5-8 浏览量:1247
农业部发布《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编者总结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及运输流通方面的相关政策如下: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 上一篇: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有望出台,11省市切分红利
- 下一篇:银监会解读金融服务三农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