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8-28 浏览量:1836

一、意义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迫切需要,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

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升能力、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推动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行总体部署,统筹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监管,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环节、不同层级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市、县两级监管能力及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监测、检验等能力建设投入力度。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效整合存量资源,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共享。

3.规范建设、科学监管。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方法。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三)建设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预防为主、全程覆盖、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产品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具体目标如下:

 1.食品安全检验能力显著提高,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以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市、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布局合理、全面覆盖、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 

2.“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下同)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例从30%提高到60%。

3.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显著提高。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着力建成较为完善的法规标准、监测评估、检验检测、过程控制、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技支撑、食品安全诚信和宣教培训等10个体系。

(一)法规标准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二)监测评估体系。

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健全风险评估体系;科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三)检验检测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大监督抽检经费保障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推进检验仪器设备自主化。

(四)过程控制体系。

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提高各环节监管能力。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获得相关认证,严格认证管理。

(六)应急管理体系。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九)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

(十)宣教培训体系。

建立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中央投入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倾斜。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