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摘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8-23 浏览量:2004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解决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发挥市场作用与完善政府职能相结合。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强化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能力。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结合。深化流通领域各项改革,为流通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推进流通产业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坚持促进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流通产业加快发展;强化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紧密结合当前需要,着力降低流通成本,又要注重长远发展,建立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国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流通领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效果显著,批发零售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加快,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
——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连锁化率达到22%左右,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左右,流通产业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向现货转型,增加期货市场交易品种。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五)积极创新流通方式。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
(六)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完善中央与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优化储备品种和区域结构,适当扩大地方储备中的小包装粮油储备规模。
(七)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
(八)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九)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流通准入管理,形成覆盖准入、监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
(十)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加快流通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进一步提高流通产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进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带动传统流通产业升级改造。
三、支持政策
(十一)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地方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
(十二)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流通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
(十三)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
(十四)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十五)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抓紧出台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性实施方案。
四、保障措施
(十六)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十七)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
(十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十九)强化理论体系、人才队伍和基层机构建设。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完善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保障流通产业改革发展所需资金,促进流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