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农发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力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6-28 浏览量:2160
近日,农发行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农发银发[2012]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发行在粮棉油产业的主导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
《通知》指出,各级行要把握好信贷支持的重点,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加强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一是以支持市场化粮棉油收购为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保持必要的市场份额。二是以支持粮棉油加工企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市场影响范围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三是加强信贷结构的调整,将中长期贷款的信贷资源向粮棉油加工行业倾斜,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四是积极稳妥支持粮棉油战略性客户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农发行产业链金融品牌。五是重点支持无公害、绿色、有机的蔬菜、花卉、水果、茶叶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储运及精深加工;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工、技术开发与应用;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及产品开发等。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认真落实优惠信贷政策,根据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资信状况合理给予信贷优惠,解决龙头企业贷款问题 。一是对龙头企业季节性、临时性的粮棉油采购流动资金需求,可给予政策指导性粮棉油收购贷款支持,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贷效率,让龙头企业享受政策指导性贷款优惠。二是对落实了一定比例自有资金龙头企业发放的收购贷款,可以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以缓解龙头企业有效担保物不足的问题。三是对龙头加工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不上浮,对优质客户可按规定给予利率下浮。四是积极帮助企业协调享受国家利息补贴等政策优惠,积极为国家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提供贴息贷款,让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贴息政策。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不断改进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准确把握政策,发挥好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杠杆作用,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合。一是要加强与财政、农业、粮食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营销和支持国家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国家或省级财政配套支持的项目,发挥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作用。二是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不断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形势,创新贷款方式和金融产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信贷措施,切实满足客户需求。三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分析本地龙头企业客户资源,主动上门营销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认真研究制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实施差异化信贷服务。
据悉,自2004年以来,农发行陆续开办粮棉油等龙头加工企业信贷业务,累放各类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9748亿元,至今年4月末贷款余额2232亿元,支持企业5085个。
(来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