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粮协《关于进行粮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复评和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4-3 浏览量:1409

 皖粮协函〔20136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广德、宿松县粮食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粮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复评和年审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3]14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复评和年审工作。

  复评企业(2009年认定)要依据通知的要求,于425日前将复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我会秘书处,复评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复评企业,其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年审企业请于425日前登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信用评价系统”(http://211.157.109.138/lsxh),在线填报《年审登记表》及财务报表,我会将在线审核企业报表并提交中国粮食行业协会,逾期将取消其信用等级和试点企业资格。

  联 系 人:宋晓敏  张丽

  联系电话:0551-2870517  2870668

  传    真:0551-2888195

  邮    :AHLSXH517@163.COM

 

  附件:中粮协函〔2013〕14号《关于进行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年审和复评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粮油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doc

    附件2:信用评价申报材料目录.doc

    附件3:信用评价申报表(仓储型企业).doc

    附件4:信用评价申报表(生产型企业).doc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3329

                                                                     

抄送: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民政厅、本会会长、第一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本会会长、第一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