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农发行安徽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8-6 浏览量:1725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农发行安徽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

 

皖粮调联〔201570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5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抓好油菜籽收购工作。根据《通知》的要求,从2015年起,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各类企业进行油菜籽收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强油菜籽收购政策的宣传,强化油菜籽市场价格的监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按照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积极开展油菜籽收购,防止出现农民“卖籽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

   

二、给予油菜籽重点产区支持。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补贴资金规模,以省统计局提供的各县(市、区)2014年度油菜籽产量为分配依据,确定给予相关市、县补贴资金的额度,由各市、县政府统筹用于补贴本地区油菜籽生产和收购工作。同时,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依据省粮食局、省农委提供的农业产业化油脂加工龙头企业布局情况,一并分解下达相关市、县,相关市、县政府要采取措施,尽快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机制,鼓励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和发展品牌化生产经营。

   

三、加强油菜籽收购市场监管。各级政府要组织粮食、工商、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加强对油菜籽收购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害农民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各级粮食、发改、财政、农委、农发行要共同做好油菜籽收购指导工作。收购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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