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纳入应急供应保障网络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8-19 浏览量:1857

司便函调控〔2013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为做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近年来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先后发布《关于公布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粮协〔2010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粮协〔20118号)、《关于公布第三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粮协〔201210号)、《关于公布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第四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粮协〔201318号),累计公布了51239家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其中:加工企业998家、销售店182家、配送中心29家、主食厨房10家、批发市场20家。各地粮食行业协会也认定了部分省级及省级以下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国粮调〔2013115号)精神,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企业设施,进一步扩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覆盖范围,各地在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包括全国、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下同)统筹考虑纳入本地区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络,确保粮食应急需要。请各省(区、市)粮食局与当地粮食行业协会的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粮食供应网点布局,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同时,要对粮食应急企业逐步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供应粮食质量安全。

  各地在按照国粮调〔2013115号文件要求报送网点信息时,如属于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请在表格中予以标注。对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其他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表等,仍请按照国粮调〔2013115号文件执行。

  

                                                 20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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