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延长“放心粮油”、“放心粮店”有效期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6 浏览量:1222
皖粮协函[2008]21号
各市粮食局、粮食行业协会:
现将中粮协会《关于延长“放心粮油”、“放心粮店”有效期的通知》(中粮协函[2008]第0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尽快传达至你市放心粮油企业。
联系人:宋晓敏、张丽
联系电话:0551-2870517
附件: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延长“放心粮油”、“放心粮店”有效期的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延长“放心粮油”、“放心粮店”有效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
根据各地粮食行业协会和放心粮油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我会历年评审的“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店”有效期统一延长至
请将上述通知尽快转达至各县市粮食行业协会和放心粮油企业。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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