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6-8 9:54:24 浏览量:2473
皖粮协函[2012]3号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要求,为支持重点粮油企业发展,推动企业整合提升、做大做强,加快转变粮食行业发展方式,经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研究,拟共同进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发布2011年度在全省粮油行业以及大米加工、小麦粉加工、食用油加工、挂面加工、杂粮加工、粮油机械制造等6个专业位居前列的企业名单,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把关,我们将从中推荐参加全国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选择粮油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购销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以及综合性粮油企业(不包括储备粮管理企业和玉米、饲料加工企业)和主要产品销售收入达到8千万元以上的挂面加工企业、杂粮加工企业、粮油机械制造企业,进行专项调查,填写《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见表1,由企业填写)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汇总表》(见表2,由市级粮食行业协会填写),经市农发行会审后,于3月18日以前报至我会。
二、企业所填写的各项数据,应与本企业向当地统计局、税务局、粮食局等政府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不得互相矛盾。
三、集团公司可将下属粮油企业的报表按照集团公司所占股比进行汇总(按表1格式汇总),由集团公司统一参加专项调查。集团公司在提交汇总报表的同时,应提交各下属企业的单独报表,单独报表各项指标之和应与汇总报表一致,不一致的应做出文字说明。下属企业指与集团公司有资产关系的企业,不包括贴牌、委托加工、经销、代理等无资产关系的企业。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联系人:宋晓敏
电话:0551-2870517 传真:0551-2888195
电子邮箱:AHLSXH517@163.com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客户一部联系人:黄小超
电话:0551-3623791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20120308151421_jr2ej2w3i9.doc----续表20120322104021_MIAcRKxEHz.xls)
2、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汇总表 (20120308151510_0CI2FD3og5.doc)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