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制定印发《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定期开展储粮和生产安全巡查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8-11 浏览量:2509

为保障储备粮安全储存,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争创“星级粮库”,日前,黄山市粮食局制定印发《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定期开展储粮和生产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企业法人或分管领导每月组织一次巡查,仓储保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巡查。重点巡查粮情状况、仓房性能、技术措施、制度执行和异常粮情处置等储粮情况,巡查安全警示标识、作业安全、熏蒸和化学药剂管理、高空防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和设备维护等生产安全情况。巡查工作逐仓逐责任区域进行,巡查结束召开粮情分析会,填写巡查记录,建立问题清单,提出隐患处置方案。区县粮食局加强对企业执行制度情况督查,将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奖惩重要内容,市局将执行情况纳入区县粮食工作目标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巡查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汪卫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