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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灵璧县粮食局获评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量:1180
日前,《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通知》(国粮检[2015]219号)下发,宿州市灵璧县粮食局获评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本批次全省共3家,分别是灵璧县粮食局、青阳县粮食局、黟县粮食局),至此宿州共有2个国家级、2个省级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依法管粮能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灵璧县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思路,强化监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显著实效。灵璧县粮食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主动申请。为适应粮食市场发展新变化,提高粮食执法水平,灵璧县粮食局积极贯彻省、市局关于争创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本着自我加压,并且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争创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二是明确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监督检查股牵头抓、相关股室配合抓,共同形成齐抓共管的争创体系,有力地推动了争创工作。三是迅速启动。以市局领导督查为动力,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领相关人员深入企业一线,按照要求抓落实,同时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赴泗县粮食局参观学习,力争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确保争创工作有序开展。
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以下成绩: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执法体系逐步健全;二是注重培训教育,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四是强化执法宣传,行政指导服务有效开展;五是履行工作职责,粮食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这此成绩的取得为争创国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宿州市粮食局将继续大力推进省级、国家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建设,力争实现国家级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全覆盖。加大行政指导力度,通过提前预警、违法警示等,把违法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宿州市粮食行业协会韩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