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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五举措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8-10 浏览量:785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引导发展。立足怀远优势农业产业,科学编制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优质糯稻、小麦、棉花、油料、蔬菜、畜禽、 水产、石榴等八大主导优势产业。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与现代农业示范区、美好乡村、新型城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等相衔接,推进其向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区集中,着力形成集群发展格局。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发展。为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出台了《怀远县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怀远县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风险防范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怀远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意见》、《怀远县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实施意见》、《怀远县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稳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在用活人才资源、探索户籍流动、加强用地保障、落实用电优惠、加大财政扶持、创新金融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和整合涉农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创新土地流转促进发展。探索了撂荒耕地代耕制、土地流转合作制、土地流转寄种制“三种模式”,创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流转交易中心等集中流转运作模式,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土地纠纷仲裁机制,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流转。目前,全县土地流转总量69万亩,占承包面积44%,其中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26万亩,占流转总量的38%。
四是搞好指导服务提升发展。全县农业部门主动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处、人才培训、品牌打造、产品营销等服务,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利益联结机制,制定示范合作社评选办法,积极开展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推进规范化建设。目前,有3个合作社获全国、4个合作社获省、20合作社获市、60个合作社获县示范社称号;2个家庭农场获省示范农场称号。
五是提升农机化水平推进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大型农业机械,不但可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节约劳动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还可以推动土地流转,带动土地规模经营,改变农户经营规模过小、过于分散、过于粗放状况。截至2014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268万多千瓦,拖拉机保有量18万多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100多台,谷物联合收割机6000多台,玉米联合收获机850多台,烘干机1000余台,插秧机130多台。粮食作物耕播收等主要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67家,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半径逐步向外省市辐射,作业领域涉及机耕、机播、机械植保、机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程。(怀远县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