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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来蚌检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6-2 浏览量:753
本报讯(记者 马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小晶、王庆喜,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包瑞玲、顾逸东等参加检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梅劲,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陪同来蚌。市领导周春雨、白金明、何金良、杨森、高萍、赵同良、秦仲鑫,市政府秘书长姜晓天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一到蚌埠,陈昌智一行便冒雨来到淮河蚌埠闸,实地察看淮河干流水质和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在蚌埠闸水质自动监测站,先进的监测设备对淮河干流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氧等7个指标进行24小时监测,全天候守护水源地安全。“防治船舶污染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监测设施运行管理效果怎么样?”检查组成员在就各自关注问题展开询问的同时表示,饮用水源是城市“生命之源”,要不遗余力加以保护,延续当前淮河治理力度和治污效果,确保水质进一步改善、河水更加清澈。
对于重点行业企业的废水治理成效,检查组格外关注。检查中,陈昌智率队来到中粮生化燃料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情况,对企业日处理生产废水3万吨、年产沼气3000万立方米、可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效转化为有机肥的环保系统给予充分肯定。
在蚌期间,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征求有关执法机构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对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陈昌智充分肯定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他指出,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思路正确、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确保行动到位,增强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保护水资源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升水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要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有效治理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环境保护新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乡镇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
沈卫国主持座谈会并就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市长白金明在汇报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时说,过去几年,我市牢固树立“五位一体”、“四化同步”理念,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持续强力推进治水、亲水、活水,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互动双赢、融合共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蚌期间,执法检查组还深入龙子湖环境治理项目现场,实地考察我市环境治理成果(蚌埠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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