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三确定规范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风险防范基金的使用管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量:653

一是确定享受风险防范基金的对象。凡按标准按时足额筹缴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风险防范基金的筹集对象,均享受风险防范基金保障。

二是确定使用风险防范基金的时机。凡筹集对象在地农作物即将成熟收获期间,因遇特大暴雨、冰雹、台风、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亩农作物减产欠收80%以上(即绝收时),开始使用风险防范基金对筹集对象进行风险化解。在苗期、生长期因自然灾害、生产资料、管理水平以及人为因素造成减收80%以上的,不在风险防范基金使用时机范围。

三是确定使用风险防范基金的程序。首先,筹集对象提出申请。筹集对象填写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风险防范基金使用申请表,由乡镇农技部门签署初步审查意见,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实地核查。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县监察、财政、民政、农业、水利、气象、保险等部门成立联合核查组,实地进行核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第三,风险基金兑现。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县财政局按审批的面积及时将县财政匹配的基金、筹集对象筹缴的基金以及县国元保险公司赔偿金一并打入筹集对象账户,用于筹集对象化解风险。(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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