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粮食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量:639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治办《关于在全县开展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怀法治办[2014]14号)的要求,县粮食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怀远”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面向全社会深入宣传《宪法》以及粮食政策法规。 三是面向粮食经营者深入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试行)》及《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等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内容主要有:粮食收购许可、政策性粮食购销、粮油库存检查、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等知识。四是利用粮食局在县政府的政务网站进行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五是于2014年12月4日在禹王路、南大街悬挂法制宣传日横幅宣传标语两条。六是于2014年12月4日8:30-11:00,到城关镇禹王路古井商城至小桥口段参加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2块,发放宣传材料500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等。(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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