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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积极采取五措施抓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9-10 浏览量:876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以县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局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县农委、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和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县农委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农技、畜牧水产、农机等技术推广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协调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实施项目,统一上报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二、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要求,规范项目管理。及时为新增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分别制作胸牌、门牌,印制和规范填写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员手册,对调整出的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收回相关标牌、标识等;新增或调整的试验示范基地,竖置基地标牌;绘出本县主导产业及包村联户服务分布图,农技推广责任、考评、培训等制度制牌上墙公布。完善农技人员工作任务公开制,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充分利用全国农技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基层农技人员岗位状态的动态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资金监管。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补助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今年,落实好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推进政策落实。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的开展督查。一查技术指导员是否到位;二查科技示范户建设情况,看示范户及其辐射农户是否落实;三查技术指导效果和工作档案。同时,建立县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技术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将检查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参加学习等相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技术指导员和示范作用差、周边带动户不满意的科技示范户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技术指导员或科技示范户资格。
五、加强宣传总结。充分挖掘、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通过编发简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先进事迹。今年突出农民满意农技员评选工作和先进事迹宣传,将评选过程当作弘扬农技推广精神的宣传过程,激励广大农技人员以先进为榜样,扎根基层,奉献农技推广事业,为现代农业发展作出贡献。加大在中国农业推广网上宣传,同时将信息发省农委科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