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粮食局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7-25 浏览量:1095


为进一步规范县粮食局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县委相关规定,县粮食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县粮食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工作制度》和《县粮食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实施办法》。

文件明确要求:县粮食局一把手实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简称“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通过明确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及物资采购副职人员,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

实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后,一把手从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做到既不分管又不能失控;分管五项工作的副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慎重用权,定期向一把手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同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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