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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粮食局三项措施着力规范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7-22 浏览量:988
固镇县粮食局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服务农民增收、促进企业增效三大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出台相关制度着力规范人事管理,促进我县粮食工作全面提升。
一、严把入口、定员定岗。企业如需聘用新职工,先由向县粮食局申请需要招收人员的岗位及人数,县粮食局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条件,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原粮食系统懂专业技术、下岗的年轻人员优先。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未经县粮食局同意招收新人员,否则一经发现限期辞退,并追究法人代表的相关责任。
二、以岗定酬、按劳分配。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及企业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职工的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除国家法定情况外,因其他特殊原因长期不上班的正式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粮食局备案,单位只负责缴纳保险。绝不允许没有特殊原因,长期不在岗不在位的特殊职工冒领生活费,甚至工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单位负责人失察之责,并责成追回已领的钱款。
三、严明纪律、量化奖惩。企业法人代表、主办会计等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准在外兼职,兼职的,不能与本职工作相冲突。如若发现在长期离岗脱岗,在外兼职且耽误本职工作,不听劝阻的,法人代表、主办会计由县粮食局解聘。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及不服从安排、擅自脱岗的,一经发现,立即责成所在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或经县局抽查,15日内1次不在岗的给予口头警告,2次不在岗的罚款200元,连续3次不在岗的,责成所在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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